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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清水連結到日本
臺中清水日式宿舍
時代的文化
位於臺中市清水區鰲峰路46巷7號及9號的日式宿舍,建築造型為日本傳統宿舍群,兩戶一棟規格建置。於大甲郡設立後所建立,因應當時時空背景,水圳設立作為水利組合使用之宿舍,而官舍類型主要依據「臺灣總督府官舍建築標準」、「判任官官舍標準改正」以及「判任官官舍以下設計標準」等頒布條文而制定,由官方營繕組織興建,供官職人員居住。
這類官舍依據文武官職員之階級分配各級宿舍,主分為兩大類,一為高階官員之住宅「高等官舍」另一為基層官職員之「判任官舍」。
本建築物為大正十年(1922年)建造,建築造型為日本傳統宿舍群,兩戶一棟設計,充分體現當時規劃設計的脈絡,為清水區僅存之較完整的傳統日式宿舍建築,依其形制,應為臺灣日治時期官舍建築。在傳統日本建築中,屋頂(屋根)是一項非常重要的特徵,本建築之屋頂屬入母屋屋頂,內部空間為長方形空間,屋坡為四坡式屋頂,此種形制用於宿舍建築是比較特殊且少見的,推斷應為日治時期相當重要的官職之宿。
而與屋頂構造息息相關者,則為其屋瓦與屋面構造,本案使用之瓦片為水泥瓦,屬當時常見用於日式宿舍建築,與木構造屋身搭配,散發出沉穩及內斂的特質,特別的是其規模相當於2棟連通之設計亦屬少見,同時其後院有相當大的花園景觀空地亦相當特殊,因為保留了諸多建築特色,反映當時臺灣建築文化、生活習慣、風俗民情,因此本案建物相當值得完整保留
空間的留存
|整修過程|
本案為臺中市政府文化局協助爭取文化部補助,於2023年11月28日獲得核定補助比率49.4%,建物相關整修經費約1,622萬元,並於2024年8月10日開工。
|整修重點|
①屋頂漏水塌陷
②後立面雨遮損壞
③木門窗損壞
④雨淋板牆面損壞
⑤內部木隔間局部損壞
⑥隔間牆內部材料
⑦木構樑柱(軸組)損壞
⑧木構天花局部破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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