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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老房子說故事!台中市政府文化局為保存維護具有歷史文化價值的私有老屋,促使其活化再生,「台中市歷史老屋再生補助計畫」即日起開始受理申請,有關私有歷史老屋整修、文化經營租金、歷史調查、教育推廣、紀錄片拍攝等相關經費補助,歡迎民國60年前興建完成、未具文化資產身分的私有老建築所有權人踴躍提出申請。
文化局指出,市長盧秀燕上任後積極推動城市美學提升,特別著重台中市老舊街區歷史文化價值保存維護,盼歷史老屋重現文化價值,繼續訴說城市故事。文化局於111年3月正式公告「台中市歷史老屋再生補助作業要點」,7月開始受理民國60年以前興建完成,未具文化資產身分的私有老建築申請補助。
文化局說明,「建築物整修類」補助範圍包含歷史老屋的整建或修建,單次補助金額上限90萬元;「文化經營類」補助以歷史老屋從事有助於文化藝術或傳統技藝推廣等文化事業的不動產租金,每月補助上限1萬元;「其他類」對於歷史老屋或其周邊相關保存維護或活化再生的歷史調查、教育推廣、紀錄片拍攝等,每件補助上限20萬元。自補助措施上路以來,已有9家提出申請,並通過全安堂太陽餅博物館、南園酒家、柳梢青餐廳等6案。
其中,通過文化經營類租金補助的柳梢青餐廳,以傳承米其林必比登《沁園春》經典美食,結合新時代藝術美學為其經營特色。總經理郭文章表示,疫情期間在經營上面臨很大的挑戰,能適時獲得文化局推動歷史老屋再生計畫的補助,對於留在中區利用老屋營業的經營者,是很大的鼓勵和幫助。
文化局指出,112年度台中市歷史老屋再生補助計畫即日起開始受理申請,有關《台中市歷史老屋再生補助作業要點》詳細內容及申請表單,可至官方網站「老厝新韻_台中市歷史老屋再生計畫」查詢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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